法規鏈接:
第四十六條 黨員不正確行使權利,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一)公開發表違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觀點和意見;
(摘自《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